山东消费者徐先生同妻子在超市购买了上海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酥糖250克。妻子吃了几块后,便感觉到糖有异味,再仔细看看,有一些白虫在糖块内活动,这时她便有恶心、呕吐的感觉,下午又出现腹疼、下泄症状,于是去医院检查治疗。 消费者立即带着购买的酥糖找到超市经理,看到活生生的虫子和糖块中的丝状物,超市经理只是答应退款处理,而消费者要求给予赔偿损失,但超市经理却坚决不予答复,态度蛮横。为此,消费者来到消协进行投诉。经消协到现场对商品详细查看,确认该酥糖纯属超期变质的食品,超市违反了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经营者应给予消费者赔偿。经消协主持调解,最后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超市向消费者赔礼道歉;退回货款;将剩余超期食品下架处理;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800元。 消费提醒 首先要确保购买的食品包装完好无损,并核实外包装上是否有完整的产地、厂址、厂名、电话;是否有产品级别或成分表。有的食品依据成分的不同分为几个级别,价格自然也不一样。看是否有安全食用期或贮存期。目前常见标注食品的贮存期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打上生产日期、有效期,另一种是标注安全食用期的最后期限。如果发现只标有效期,或只标生产期的食品,消费者最好不要购买。 其次是要注意掌握食品的相关常识,不要轻信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宣传。在购买食品后,要注意保存购物凭证和发票,出现问题后以便投诉举证。 最后要注意选购具有国家认证标志的食品,最好选择带有QS标志的产品。如果是绿色食品,产品上也应贴有绿色食品专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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